事件中是一名14岁少女(可心)和她的同学小丽,夜晚用绳子翻墙外出,同时与在外等候多时的三个男人一起开车去了县城!
两名20多岁男青年先后与(可心)发生了关系,事后了解到可心表示并非自愿,想反抗,但是对面是两个男人,根本反抗不了,同时另一名青年还发信息给可心,询问:能不能和她同学小丽也发生关系,可心说她同学还没有满14岁!
据可心说,她之所以与这些人外出甚至发生关系,那是因为她在学校被人欺负,被人霸凌,曾经被几个女孩殴打,而这些社会大哥可以帮助他解决问题!能让避免受皮肉之苦!
警方最初将案件定性为“聚众”,但后来改为“引诱未成年人聚众”。涉案的两名男子在羁押期满后被释放,检方未予批捕,理由是“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”。
不管怎么说,法律规定与14岁以下的女孩发生关系就是,应该加重处罚,难道派出所不知道吗?
这起事件引发了大家关注和热议,可心在学校期间曾遭受霸凌,这起案件目前仍在调查中,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的调查和审理过程中。